瞞報偽造價格監測信息
  價格監測員或將擔刑責
  重慶晨報訊(記者 羅強)價格監測員,若有瞞報、虛報或者偽造、篡改價格監測信息等行為,或將因此擔負刑責。昨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重慶市價格監測辦法》,並將於7月1日起執行。
  辦法所稱“價格監測”,是指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及其相關信息進行跟蹤、採集、分析、預測、預警、報告及公佈等。價格監測涉及的單位和個人,應積極配合,如實提供價格相關信息。  (原標題:瞞報偽造價格監測信息
價格監測員或將擔刑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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